3月2日10时30分,福州市公安局召开2011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陈敏秀向与会新闻媒体通报福州警方公布举报电话,深化“亮剑”行动,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害,维护市场秩序等有关情况,并与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治安支队政委宣建新、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赵建平一同接受记者采访。新华社、中新社、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经济频道、公共频道、教育频道、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福州人民广播电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法制今报、海峡导报等17家媒体22名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福州警方公布举报电话,深化“亮剑”行动,
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害,维护市场秩序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福州市公安局自2010年11月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五个月的以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为重点的“亮剑”专项行动,目前成效初显。至2月24日,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0起(其中案值50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1起),破16起,捣毁制假窝点5个,捣毁批发、销售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名(其中逮捕21名,抓获网上在逃犯17名),涉案金额约1937万元。缴获假烟330条、假冒洋酒1490瓶、假冒白酒426瓶、含三聚氰胺成份的“鱼粉”150余吨、假冒食用油320箱、假冒墨粉1000支、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105106个。
2010年11月26日,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前期踩点、监视、调取路口探头等秘密侦查工作,在福州五凤街道义井村1号预伏守候,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官某清(男,46岁,福建顺昌人),捣毁一个制假洋酒的犯罪窝点,现场查扣已包装完成的假冒人头马、芝华士、马爹利、轩尼诗等品牌洋酒1490瓶及大量带有人头马、芝华士、马爹利、轩尼诗等品牌商标标识的空酒瓶、瓶塞、标签以及灌装机、喷码机、封瓶盖器等制假工具。经查:2009年年底开始,犯罪嫌疑人官某清在新店镇义井村池前1号民房内,将向马尾区龙马酒业购买的低档散装洋酒向回收的洋酒瓶进行灌装,包装成与马爹利、轩尼诗等品牌洋酒商标一致的洋酒对外进行销售。经英国国际洋酒协会广州代表处鉴定,所查扣洋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涉案金额达619368元。
2010年12月28日,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提供的线索,组织精干警力组成专班,经过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在基本摸清一个从广州通过闽运大巴运输非法卷烟到福州销售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联系方法等活动规律后果断收网,在广州先后抓获销售非法卷烟给福州的上线林某鑫(男,26岁,广东潮安人)等嫌疑人4名;在福州六一中路抓获主要嫌疑人陈某珍(女,37岁,连江人)、陈某兴(男,33岁,连江人);在台江区某烟店抓获负责替老板陈某珍支付烟款的嫌疑人孙某(男,25岁,连江人)和专门汇款给广州上线的嫌疑人刘某杰(男,30岁,广东潮安人);在仓山盖山投资区当场抓获正在与广州到福州闽运大巴交接非法卷烟的嫌疑人林某斌(男,30岁,闽侯人)、曹某萍(男,39岁,三明人)等5人;2011年2月16日通过网上追逃,在广州捕获在逃嫌疑人广州上线吴某楷(男,19岁,广东潮安人),成功破获“8.1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现已初步查明,陈某珍自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12月28日,陆续从广州购进非法卷烟销售给福州市的个体烟店,并向广州上线吴某楷、刘某和(男,32岁,广东省潮州人,在逃)支付购烟款达5427780元。目前,涉案人员陈某珍等11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警方正全力追缉另一在逃嫌疑人刘某和。
下一阶段,福州警方将继续贯彻国务院、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亮剑”行动总体部署要求和2月23日全国公安机关“亮剑”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突出严厉打击以下8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印刷复制盗版出版物、光盘、软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犯罪;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商品的犯罪;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跨地区、跨国(境)的犯罪;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的犯罪;与商业贿赂等犯罪相关联的犯罪;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全力“亮剑”,力争破获一批大案要案,铲除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产业链条,迅速掀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新一轮高潮。
根据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类型“产、供、销”一条龙的特点,福州警方将精心组织、广辟线索、追根溯源、全力攻坚,以“破大案、打团伙、捣窝点、断源头、摧网络”为导向,不断强化与工商、质监、版权、海关、药监、农林、经贸、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适时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机制,打合成战、打大会战,最大限度挤压侵权假冒商品的消费市场和流通空间,构建榕城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大环境。
最后,也提示广大群众:一是要增强防范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到正规超市、商场或有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商品,应及时索要正规发票或销售凭证,切勿贪便宜而损害自身利益;二是要增强维权意识。在发现购买的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或假冒伪劣商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和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要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意识。一旦发现生产、运输、销售侵权或假冒伪劣商品的线索后,应积极向警方或有关部门举报,为此福州警方向社会公布“亮剑”行动专用举报电话:0591-87986621,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共同营造全民打假的社会大氛围。
假洋酒案现场照片一
假洋酒案现场照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