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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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来源:省保安协会 供稿人:省保安协会 审核人:省保安协会 发布日期:2024-04-28
闽保协〔2024〕26号
各设区市保安协会、各会员:
为进一步完善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推动规范保安职业技能鉴定,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公安部按照最新规范要求,修订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附后,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是保安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是开展保安员职业资格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设区市保安协会组织会员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5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省保安协会。
联系人:魏培明 0591-87321669
邮箱:fjsbaxh@163.com
附件: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保安协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