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 彭明华、陈茂源一行到花桥所检查指导协勤人员保安化管理工作
公开属性:
依申请公开
来源:福建保安 刘木辉 供稿人: 审核人: 发布日期:2011-08-11
[链拉]根据工作部署,从2010年4月开始,福建省公安厅在全省17个县级公安局先期部署开展协勤人员保安化管理试点工作。福建省公安厅规定,公安机关协勤人员包括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协管员、专职巡防队员和公安交管部门的协管员3类,其他岗位一律不得使用协勤人员。
福建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解决财政经费保障的前提下,参照文职人员聘用的模式和程序,向保安服务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招录协勤人员,按照公安队伍的日常管理模式来管理协勤人员队伍,结合实际工作要求加强对协勤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能特点制定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通讯员:陈兴斌 潘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