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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 彭明华、陈茂源一行到花桥所检查指导协勤人员保安化管理工作
公开属性: 依申请公开      来源:福建保安 刘木辉    供稿人:    审核人:    发布日期:2011-08-11

82下午,南平市保安公司彭明华总经理、陈茂源副总经理等一行到松溪县花桥派出所检查指导协勤人员保安化管理工作,陈剑秋所长向彭总一行介绍了花桥所协勤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彭明华、陈茂源一行对松溪县局能够严格按照《全省县局公安机关协勤人员保安化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协勤人员保安化与规范化管理表示满意,肯定了花桥派出所在协勤人员保安化与规范化管理工作上的做法较为成熟,建议可以向全县公安机关大力推广。并要求陈剑秋所长要认真按照722省公安厅召开的“关于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协勤人员保安化管理试点总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行管理。

[链拉]根据工作部署,从20104月开始,福建省公安厅在全省17个县级公安局先期部署开展协勤人员保安化管理试点工作。福建省公安厅规定,公安机关协勤人员包括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协管员、专职巡防队员和公安交管部门的协管员3类,其他岗位一律不得使用协勤人员。

福建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解决财政经费保障的前提下,参照文职人员聘用的模式和程序,向保安服务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招录协勤人员,按照公安队伍的日常管理模式来管理协勤人员队伍,结合实际工作要求加强对协勤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能特点制定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通讯员:陈兴斌 潘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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